近日,一起发生在外地车主与富县一修理厂之间的维修纠纷,在富县法院包村法官的调解下,及时化解并兑现,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。
9月27日,西安男子赵某将出现故障的奔驰S400型轿车送到富县隆鑫轿车修理厂进行维修。双方口头约定维修费为4万元,但从未修理过价值200多万元的该型号车的修理厂,在打开发动机后,发现大修发动机需7万元。车辆修理到国庆后,厂方告知车主需修理费10万元。维修完工后,车主取车时,厂方核定修理费为14万元。车主认为厂方随意要价,修理费太高,不能接受。
双方发生纠纷后,经工商部门调解无果,便向包村法官求助。包村法官杨勇分别找纠纷双方谈话,了解真实情况。同时,通过向技术部门询问和网上查询该型号车的相关部件价格。然后,包村法官将双方通知到法院进行调解。
通过耐心疏导调解,双方当事人消除了误解,增进了沟通,很快达成协议,车主赵某按协议给付厂方维修费13万元后,厂方将车辆交付给赵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