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友反映:12月29日早上7时30分左右,自己的车被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贴了“黄单”,与以往的罚单不同的是,该罚单无时间地点、无车牌号、无公章,简直就是个“三无产品”。
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回复:经查,该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。2015年12月29日上午7时30分许,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护校结束后,在准备返回单位途中,发现河东段有部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妨碍到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,由于工作失误使用了空白的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,给车主带来不便。
事后,已对相关民警进行了严厉教育,并要求全体民警,严格按照《交通警察道路交通执勤执法工作规范》等制度,规范执勤执法,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各项法律法规,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