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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公儿媳对簿公堂 两人由一见面就怒骂到抱头痛哭

来源:延安日报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人气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11-17    

  儿子车祸离世,因死亡赔偿金和孙子抚养权,老左与儿媳妇王某对簿公堂。两人由刚开始的一见面就争吵怒骂到最后的和解,抱头痛哭。这样的圆满结局,离不开甘泉县法院法官们的辛苦付出。

  11月4日中午,记者和甘泉县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王俊峰一起去老左家,回访两个月前的调解结果。老左早早就在路口迎着,看到我们来,满脸笑容,又是让座又是倒水。王俊峰打趣道:“老左,你以前对我可不是这样的好态度。”老左说:“以前矛盾没解开,现在好啦,孙子回来了,儿媳妇也常回来看望,有时一住就是十几天。”如今其乐融融的一家人,在几个月前却闹得不可开交。

  2011年,老左的儿子左某在富县张家湾镇打工时,认识了富县女子王某,两人很快相恋,并于2012年举办了结婚仪式,由于未到法定年龄,当时并未办理结婚登记。同年6月,两人的儿子出生了。

  然而,四个月后,不幸在这个小家庭降临了。10月6日22时许,左某骑着摩托车走到富县张家湾镇和尚塬街时与一辆大车相撞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在富县交警大队的调解下,肇事方给予左某一次性赔付62万元。关于赔偿金的分配问题,老左和儿媳妇产生了分歧,儿媳妇王某将老左告上了法庭。甘泉县法院审理认为,老左应支付王某生活费、死亡赔偿金共计17万余元。但老左只给孙子买了12万元的保险,关于交付王某的费用,他拒不支付,无奈案子被交到法院执行局。

  甘泉县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刚开始联系老左时,他抵触情绪很大,对工作人员也很排斥。他态度明确,无论怎样都不会给王某支付赔偿金。老左之所以如此坚决,不仅因为儿媳妇的起诉让他很没面子,还因为她考虑到王某年纪小,很快便会再婚,不能很好抚养孙子。考虑到老左刚刚经历丧子之痛,年纪偏大,执行局工作人员只能反复给双方做工作,先和双方分开谈,最后试着让双方碰面。刚开始,儿媳妇和老左一见面就会吵得不可开交。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协商,最终双方都有妥协,老左答应给王某7万多元现金,而王某也答应让老左抚养孩子。签订和解协议书那天,老左和儿媳妇王某表示以后要好好相处。

  离开老左家,王俊峰告诉记者:“调解的那段时间,双方当事人不理解,自己和同事嘴都快说破了,有时甚至被骂,但如今的结局大家都很满意,我们也就知足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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