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节约出行费用,四川广元籍三名男子在网上购买了大量20元面值的假币,用于国庆自驾游的开支。近日,安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购买假币罪对三男子批准逮捕。这是今年安塞检察院办理的首宗购买假币案件。
9月20日,家住四川省广元市的罗某打算国庆期间自驾出游,便与同乡周某、袁某商议搭伙,获得了二人同意。9月29日,罗某在上网聊天的过程中发现有人给自己发了一条出售假币的信息,由于没有固定收入,出行旅游的费用还没有着落,于是罗某有了购买假币的念头。当晚,罗某将此想法告知了周某和袁某,二人同意了罗某的提议,后每人出资1000元用于购买假币,三人共购买了20元面值假币1000张。货到后,三人在约定的地点将购买的整版假币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裁剪分开,准备在出行游玩的过程中花费。
10月1日,周某带着不知情的女友与罗某、袁某从四川广元一路向北出发,途经兰州、吴忠、银川、靖边等地,他们将购买的假币用于买零食、水、加油、住宿等消费,后在安塞县镰刀湾的一个小卖部购买零食时被售货员发现。售货员带着假币报了警,后民警在检查过境车辆时将此三人抓获,并依法扣押了还未消费的假币。
检察官提醒市民,在收取人民币时,应对纸币的编号多加留意,怀疑是假币时,应报警处理。假如事后发现收取了假币,应保留证据,报警留待民警处理,千万别息事宁人,撕毁假币,放纵犯罪分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