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加快我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,缓解我县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现状,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印发〈关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延政办发〔2016〕3号)文件精神,经县政府研究,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,在全县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,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数量及条件
(一)招聘岗位
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有消防员和消防文员。
(二)招聘数量
消防文员2人,消防队员6人(男性)。
(三)招聘条件
1、基本条件
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消防事业。
(2)政治坚定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,乐于奉献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(3)身心健康,无遗传疾病史,能适应岗位要求。
(4)招聘对象户籍须在延安市范围内;户籍不在延安市范围内,但曾在延安消防部队服役转业的退伍军人也可参加招聘。
2、资格条件
(1)消防队员:政治合格,身体健康,热爱消防事业,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18—30周岁的男性复员、转业退伍军人。
(2)消防文员:政治合格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热爱消防事业,会熟练应用计算机,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语言功底扎实,擅长文秘写作,会照相、摄像、新闻采编,男女不限,22—30周岁。
(3)具有消防岗位资格证、有消防工作经历、消防部队复退军人,优先录用。
三、招聘程序及方法
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(制定招聘方案、发布招聘公告、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公示等招聘环节),县公安局、县消防大队负责进行体能测试、体检、政审及配合县人社局做好其他招聘环节工作,具体招聘环节如下:
(一)报名
时间:2016年3月3日—8日
报名地点: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报名所需资料:报名人员携带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,毕业证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及原件。